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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10月3日

回家的故事------在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里(续12)

结尾

你我都不得不承认,世界就是这么大点儿,尤其是秦城的世界。我的第二个亲治的患者还是丁可,还是由刘华陪着,一切都仿佛是四个月前的翻板。只是丁可看起来比四个月前腹泻了一夜后的那个上午还瘦,显得他身旁的刘华又矮了许多。

通过病史采集,我建议丁可以后的一日的三餐或四餐要定时定量,并应有一个规律的作息时间。因为胃肠功能的调解是非常精细的,通俗的说,就是它们也有生物钟。那么当它的生物钟对打乱时候,将会导致消化系统的病变,比如说腹泻或便秘。

这次诊治的时间比上次要短的多,看的出,丁可还有很多别的事要做。在离开诊室之前,丁可递给了我一张他的名片。我对名片这种难辨真伪的东西一向不感兴趣,所以随手就放进抽屉里。

三天后,一个同样阳光明媚的,但是,下午,收拾抽屉的时候,我又发现了这张精美的名片:左上角是一架绘制精细的三叉戟战斗机的四十五度角仰视图,很醒目,醒目得把名片内容都掩盖了,这使我想起来大师罗丹雕塑的巴尔扎克的双手;右下角是一片结节状均匀的蓝色,大概是一位蹩脚的设计师思想中的树林。树林的掩映下、名片的中内印着赵体楷书两个字,丁可;下面是仿宋体端立的印着“秦城可华航模制造公司经理”。

看来丁可终于找到自己的家,找到自己了。

那么,我的朋友,找到你自己了吗?

而我呢?

——全文完——

“回家的故事”在不经意之中结束了,朋友们一定会觉得有些诧异,因为故事好像刚刚开始。为了便于大家的理解,简单地说一下故事的梗概吧:

北方小城“秦城”里有一位公职人员,在毕业工作以后,就逐渐地感觉生活不对头,但具体是哪里不对头呢?已经变得庸碌了的他一直没有时间去想这个问题,直到二〇〇〇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六)一次偶然的歧路,他才有机会来寻找不对头的原因。

在打篮球的过程中,他发觉,虽然篮球的规则已经改变了,但是凭借他强壮的身体,他依然可以适应,甚至是,很适应;他也开始怀疑自己的学识,自己是否有真才实学呢?结果是,他对于自己的所学无比擅长;最后,像许多平凡的人们一样,他开始寻找家庭的原因,爱情到了尽头,家庭成了束缚?结果是,妻子是爱他的,虽然说两人没有了婚前的浪漫,但是两人不需要金钱来见证的爱情已经在那个星期六的下午融化为实实在在的亲情,有了这些,家永远不会成为束缚,而只能是支撑。

那么,到底是哪里不对头,使压抑的丁可产生了成为神(叶贺华——耶和华)去超脱烦恼之感呢?丁可又为什么怀念起辛苦劳作的农村的生活了呢?在结尾时,丁可做起了和自己所学密切相关的生意,似乎帮助丁可和我们看到了答案的曙光:规则。如果自己的身体与智力都无法适应“已经改变了规则”的环境的话,那么就另外寻觅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吧。文中在哪里提到了“改变的规则”?细心的你会找到的。

还有几个问题是别人提起过的:为什么叫“秦城”?我非常喜欢王昌龄的“秦时明月汉时关”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其诗文之妙,难望其项背。丁可后来怎么样了?不知道。我们只知道的是,他又面临了更多的困难,但是似乎他愿意以他的身体和智力去迎接它们。

不再说了,留些味道吧……

一个阶段结束了。

9月30日

回家的故事------在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里(续11)

下篇 我的故事

在讲叙有关于我的故事之前,我认为很有必要描述一下我所在的医院。

我工作的医院位于小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此地寸土是金,这一点可以从街道两旁挤满的店铺中看出来。秦江医院(你看出这就是我工作的医院),如按卫生系统的分类方法,属于“三级甲等”医院。它也是小城中唯一的一所“三级甲等”医院,运用正常的思维就很容易分析出秦江医院的兴旺程度,事实也是如此。

医院分门诊部和住院处两个部分,两座高楼。在二000年四月三十日,上午八时三十一分的时候与我有关的是门诊部。所以本着删繁就简的原则。此处我仅粗略地介绍一下门诊楼;四层,仿欧式风格,与市中心的超繁华有些不协调。或者,你也可以说,这有些后现代的艺术的味道。

一楼大厅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正对楼门的镀金铝材框架的巨型玻璃厨窗。透过干净明亮的玻璃是三百多张四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像片。每张意气风发的面孔的下面都是一排五号仿宋体黑字。在这,不管像片是男女还是老少,五号的仿宋黑字都是一排。

厨窗下面是一台自动导诊机,里面贮存着使秦江医院得以全国知名的“病人自主选医生制”的软件。在这,张医生的文件里面大概有三百多字:张xx,副主任医师,消化内科副主任。一九八七年毕业于秦江医学院,学士学位……著有《便秘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等书……。而在我的名字下面廖廖十几个字:消化内科住院医师,助教。一九九六年毕业于秦江医学院,学士学位。

所以,我要说丁可是我的第一个以主管医师身份收治的患者,你也许就不会再惊讶和怀疑;我花了近三个小时(从八时三十一分至十一时二十三分)的时间和热情采集病人的病史。你也不会惊讶和怀疑。

附带说一句,四月二十九日晚,我的上级医生,张医生值了一宿的夜班。那一夜,医院来了一位因失恋吃安眠药需要洗胃的十四岁的少年。二位因吃“田鸡”而出现农药中毒现象同样需要洗胃的中年人。还有三个应该洗胃的酒鬼,人手一瓶“秦江大曲”,在男医生值班室斜对面的女医生值班室门口唱了二个小时的情歌。所以,当一脸胡子碴儿的张医生让我独立值四月三十日的白班的时候,我知道他真的已经无能为力了。就这样,丁可就成了我参加工作以来第一个亲手诊治的病人,我当然要加倍细心对待。

最后,我在门诊医疗手册上如下写到:

姓名:丁可     

年龄:30

性别:男        

主诉:十小时内腹泻数次,伴腹痛。

现病史:该患者于十六小时前,大量饮用奶制品,于十小时前开始腹泻伴腹痛。稀便,先为粥样便,后成水样便,两小时前症状逐渐减轻,现来我院就诊。

既往史:既往健康,无传染病感染史

家庭史:家庭成员健康,无遗传性疾病。

冶游史:无

以下略……

9月27日

回家的故事------在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里(续10)

返回小城的时候,母亲一直送他们到汽车站。临上车时,母亲从里衣兜里掏出个小红布包交给了莫名其妙的刘华,母亲当时说了些什么,丁可如今已经想不起来,具体地说,是当时就没能听见。当时的丁可在想,这枚据说重有624K金戒指似乎是奶奶给母亲的,曾经在一些应该是重大的节日里,丁可见过它几回:通体深红色,简单的花纹里薄薄地布了一层黑色的油泥;指肚侧缠着应该是十几圈红线,按风俗应该是红线,仔细看也许还能辨认出来。现在母亲把这枚饱经世态和时间的戒指包在至少三层红布中提前交给了刘华。但是,也许当刘华发现了它,并立刻明白了它的含义之后,就会马上或找到一个合适的时间将它还给丁可。对此,丁可将不会悲伤。

那枚具有象征意义的金戒指得以重见天日是在开车后不久,出乎丁可的意料,它被擦拭得通体放亮。连花纹都反着七月柔和的阳光。指肚处新缠的红线更是把它装份得象个新娘。

    “这是送给我的吗?”刘华惊叫着,引得同车人都好奇地向他们这看着。

“是的,这是当年我奶奶送给我妈妈的,喜欢吗?”

本来,丁可还想说,要是不喜欢或不需要就还给我吧,我好还给我妈妈。但是,汽车骤然摇晃,打断了丁可的话。

“是真的吗?太好了。”刘华激动得忘却了她几乎二天水米未进的肚子。“你看好看吧?”刘华的右手在丁可的眼前来回快速地晃动着。“好看。”丁可的眼睛被晃得有些花,他努力使自己镇定着。好看,的确真的好看。

但是,刘华必竟不是骆驼。虽然同样她也长了两个像驼峰一样富含脂肪的东西,最后,饥饿终于将刘华击倒。在汽车的颠簸中,刘华枕着丁可的肩膀疲惫地睡着了。

汽车到了一个小站,一群挎着竹篮的孩子和妇女立刻围住了汽车。丁可买了一些不容易掺假的食物,本想叫醒刘华一同分享。当然,主要是为了刘华,因为丁可自己并不饿。但是,当手拍到刘华之前,丁可改变了主意,他只是轻轻地吻了一下刘华的头发。

 

夕阳的余辉撒在江面上,江面上泛起点点金光,像一张金色的网。也许在江上游用力一拉,就会将这满江的鱼儿打光。清洁工人的扫帚在丁可身旁左右轻轻带了两下,就把丁可周围散着的五个空奶瓶和一团皱巴得不象样子的斑驳的图纸扫成了一堆,并清进了身后的推车。

小城少有笔直、正向的路。所以即使是方向感很强的丁可至今也搞不清自己和刘华家到底位于小城的何方。但这不重要,因为,只要沿着这条秦城最繁华的马路一直走下去,并在适当的时候拐个弯,就能找到自己家。的确,所有过去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是下午四点五十分,正是一天中的最美好的时光。是的,应该回家了,还有什么值得犹豫的呢。家的方向就是脚下的路……

9月25日

回家的故事------在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里(续9)

进了家,父亲和母亲,同样也激动得不知所措,在端详着大华东西南北地问了几句之后,母亲开始同父亲收拾晚饭。但是没过十分钟,邻里街坊们就来了一屋子,黑压压的已飞不进苍蝇。丁可猜想,这些人肯定都是母亲挎着菜篮子在大街上一路领回来的。平日里很少买肉的老丁家一定是来了什么重要的人物。是的,丁家大小子回来了,领着他城里的媳妇一起回来的。

“这是我的女朋友。”丁可对屋里的人介绍和解释着大华。但是,大婶们的啧啧声还是能把全村的狗招来,“啧啧,你瞧人家这闺女……”。每个人都把大华仔细地看了个遍,当然,稍带着也就瞟了丁可几眼。但是,即使这样,也使丁可感觉自己不是回到了自己的家。自己也不再是自己,而是那株被种到秦江东岸靠路边长的老玉米。丁可甚至已经感受到它当时的想法。大华对这一切倒是泰然自若,应付自如。这又引来了一片啧啧声。“啧啧,到底是城里的闺女……”

晚饭前,丁可特地把碗、筷子、勺等餐具重新用开水烫了一遍。但是,或许刘华还是发现了那个阴暗的用来装餐具被父亲称作碗架子的还没散架的厨柜,以及那口油腻乌黑的铁锅。其实不用发现,只要一进房门就能看见,一切都在那挂着灰条条的的厨房里明摆。丁可想,因为刘华吃得很少。在刘华把碗轻轻地放在油亮亮的桌子上的一刹那,丁可的心也轻轻地缩了一下。

但是,刘华对大田的兴致并没有因饭量的减少而缩小。第二天,刘华就强迫着还没睡醒的丁可领着她去找他家的那片“比这的还要大”的地。“这是黄豆秧。”“是吗?”“这是小麦。”“真的,你没记错”是的,没记错,永远都不会记错。

丁可发觉,实际上被烟呛的有些发晕的刘华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激情 ,她做出这副样子也许只是因为丁可。相反,丁可则觉得他又找到了他曾经熟悉的一切。但是,这也只是因为刘华在他身旁。

刘华又一次真正地激动起来,是在丁可领着她登上距村西五里地远那座“娃娃山”的时候。当时,刘华用力摆着丁可的手,好像要把后者从山顶上扔下去。“你看,你快看。那是你家的村子呀。那烟囱冒着烟的就是你家啊。那儿――刘华跳着,用另一只手指着――就是你家的地啊,你看地西头那棵大树!”

    丁可家里并没有一个村子,但是那个村子里确实有丁可的家。丁可自小就种过的那片黑土地的地西头的确有一棵与众不同的,粗得好像将要生出一堆小槐树崽的老槐树。但是,在过去,丁可从没在山上看过属于自己的家以及与自己的家相关的一切。的确,很美。

“你看,又有一家了,还有一家,都冒烟了,炊烟!”刘华呼喊着,亢奋着,似乎忘了当炊烟不完全走烟囱而有一部分走门的时候,她被呛的那副惨样。丁可忽然觉得自己就是山下那片绕着炊烟的村庄,与大华的距离不远也不近,正好是五里地、外加半里山路的距离……

9月21日

回家的故事------在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里(续8)

五年前丁可与大华登上江对面的土地的时候,上面还只是几间小房和一大片庄稼。刘华看到绿色的玉米叶,绿色的豆角秧时,表现出了出乎意料、甚至有些故意的兴奋。几乎是扑到地头旁边,刘华有些不知所措地喜爱着这些用化肥催起来的家伙,并招呼着丁可一同欣赏这自然与人工的造化。虽然,现在丁可开始怀念他父亲工作,因为只要不是绝旱、绝涝,去除外在的人为因素,一家的收成就都掌握在父亲的劳动中。也正因这样,若不是勤劳的父亲执著地种了两个大学生,他家的生活一定是全村最好的,当然,除了村长和他岳母家。但是当年的丁可却有些无动于衷。大概,当年的丁可还没有老到怀旧的地步。

是吗?你家种的地比这的还要大,也种玉米、豆角还有小麦。于是明显患有“幸福过剩症”的刘华,显得更兴奋。摇着丁可有些意识流地说,你怎么以前没跟我就说过,多美的地方啊!快带我上你家去看一眼,真羡慕你小时候能天天都像诗人一样闻着泥土的芬芳。

丁可想说:要是让诗人们刨一天的地,诗人们一定会趴在地上,不过,不是去闻泥土的芬芳,而是累得想尿坑。

丁可还想说:小时候他如果幸福,就不会拼了命地考高中了。高中时他住校,就是为了躲开那些玉米和豆角。后来,他发现,要想彻底地离开那片一下雨就和泥的土地,真正地在柏油路上扎下根,唯一的方法就是考上大学。于是他又拼了命地考上了大学。甚至在大学放假时,他都以种种理由不回家。如果有可能,他这辈子都不想回去。当然,丁可也曾厌倦过无聊的学习生活,也曾从学校跑回家。父亲并没有劝他或是打他,只是给了他一把锄头,第二天下午,丁可就又回到了学校。

丁可还想说:所谓的泥土的芬芳,就是大粪与尿水和着潮气的味道,可是丁可没说。是的,应该把刘华领回家去看一眼,哪怕没有第二次。只要让乡亲们都看到老丁家的儿子出息了,重要的是还领回了城里的姑娘。是的,城里的,只要是城里的。正如一大片在乡下稀松平常的玉米地出现柏油路之间就会招来人们的惊奇一样,大华出现在距小城直线距离二百华里的家乡所造成的轰动,一定不会小于村长家盖了别墅,丁可想。

坐了近四个小时的汽车,又走了三十分钟的路,丁可就彻底地垮掉了。他甚至都能感觉到自己脸色的苍白,尤其是刘华的身影在前方晃的时候。而刘华却显得异常兴奋。一路上,她像上在充电,最后,她嫌丁可走得太慢,就让丁可净手在后面跟着,自己拿着所有的包跑在前面。

到了,就是这。歪歪的学名称篱笆,但俗名叫“杖子”的东西围成的土院。十年前就像是要倒下来的雨达,就是离开二十年,丁可也能闭着眼睛找到。就是这,丁可有气无力地对大华说。丁可的手碰了一下没锁着的木门,但已没有力气推开。也许,只要门一被推开,丁可就会在刘华的眼光里垮掉。但是,刘华早已迫不及待地推开了门。“哇,好大的院!还有西红柿、茄子。啊,樱桃。结樱桃哩!”是的,这正是樱桃红了的季节……

9月18日

回家的故事------在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里(续7)

大概骑了五分钟,丁可来到了一片栏杆外,栏杆的那边是沿着江堤建的公园。丁可沿着栏杆外新铺的黝黑的柏油路又骑了一会。正当丁可思考这条新铺的柏油路将通向哪里的时候,一对好像情侣似的少年推着车穿过栏杆来到马路上。男孩先骑上车,女孩在后面跑了几步后惊叫着蹦上后货架,并在经过垃圾箱的时候,极优雅极舒展的将一团好像是卫生纸投进垃圾箱。

丁可来到少年们刚经过的栏杆处,这的空隙显然是被掰宽。宽度是足够了,可是空隙上方写着“禁止入内”的牌子使丁可弯着腰才能进去。眼下还没到花草争艳的季节,但却是恋爱的季节。公园里的石凳上、江堤上的扶链上,到处都坐着恋爱中的情侣。路旁,几伙老人围成了几个棋局,几位身穿大褂的正手拿刮刀给椅子上脸上冒着白沫的人忙活着。几位敲着木槌的老人正在阳光下打着呵欠。而有一个幸运的老人正抓着一位年青人的手说着什么。一只漂亮的西施犬在花坛里愉快地打着滚。在小动物的脖子上拽着一根红色鲜艳的丝绳,绳的另一头拴着一位同样漂亮的少妇。甬路旁边是一张围着几个人的桌子,从人缝中能看从桌子上搭下来的用花和鸟等编成的“花好月圆”、“招财进宝”等条幅。丁可也凑了过去,以一种专业的眼光欣赏着。

丁可认为,任何一个以制图为生的人,都是他的同门师兄弟。只不过与他们稍不同的是,丁可绘图时面用的工具是直尺、三角板、圆规,绘出的是方圆分明的黑白图,把一张这样的图从工厂这头送进去,另一头就会跑出一台发动机。丁可曾纵观中外绘图大师,发现只有毕加索堪与自己相比,不过毕氏的画虽然也是方圆分明,但送进工厂里却造不出发动机,说明毕加索并不比丁可高明。

“画个自己的名字怎么样,小兄弟?”画师是一位留着长胡子卷着长发,一看就是位具有大师级水准的艺术家。“三个字的五元,怎么样?”说着大师就拿起了钢笔。

钱夹里的确有五元钱,应该把它花掉。“耶和华”丁可随口说到。“叶,口、十、叶对吧。贺,加、贝、贺。华,中华的华。”艺术家说着把写好“叶贺华”的纸条递给丁可看了看,“是不是这三个字?”

 

江水退了很多,可见大片褪色的沙滩。水也很黑,但很亮。阳光下闪着金光。这就是大华儿时洗衣服的地方。丁可很庆幸,现在不是。大堤的斜坡上,水泥石之间依旧是叫不出名的小草。而且应该比大华儿时还密,风吹草轻摇,淡淡的尘灰逐渐升腾、散开。仿佛从童话的魔瓶中放飞的精灵。

把大奔停在一棵树下、几辆单车旁锁好,丁可径直来到一条扶索旁。跨过去,手扶着扶索之间的立柱坐好。启初,铁索还有节奏地摇了几下,随后就停了下来了。

对面的树绿了一大片,不过绿得有些不均匀,象是还未来得及在调色板上调均匀就涂上去了。有的是深绿,绿得发蓝。有的是浅绿,浅得发黄。绿是由黄和蓝调成的。树也许本身就是黄的。由春到夏一点点地加上蓝色就染成了绿色,由夏到秋再一点点地褪去蓝色就回到了本身的黄色……

9月15日

回家的故事------在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里(续6)

前面就是一个菜市场,入口处的右侧,一个左颊有雀斑的明星可爱地举着一瓶儿童奶,丁可认为自己眼花了,仔细看,其实,不用太仔细看,只要仔细想一下,丁可就明白那是一张广告画。明星左颊上的黑斑是上下两排,上一排是“办文凭”,下一排是一串的数字。自己文凭是真的吗?丁可记不起来了。不过,这恰好提醒了丁可,大华大姐家的那个总嚷着要办个博士文凭去管警察的小姑娘正在丁可家,总得为她买点什么。

丁可把大奔停在明星身旁,进了菜市场,门口正有一个买儿童食品的摊床,上面摆放整齐的食品中央,几联与明星手里拿的一样的儿童奶跳进丁可的眼睛。丁可走过去的时候,摊主正招呼着一群各种黄色头发的少年,每个人背后都背着一个鼓鼓的印着“可再生材料制造”的背包。看样子他们正为明天的旅游疯狂地准备着。从背包的开口处挤出的纯净水和无铅松花蛋被背包带勉强地拦着,准备好装废物的纸袋了吗?

摊主是位很坚韧的女性,说她坚韧是因为她长了一张饱经折磨但很成功的脸:眉毛很细,微红,很成功;双眼皮很大,很成功;牙齿很圆,亮着微微的青光,很成功;整张脸都向上移了一下,很成功。只是左嘴角上方有一个绿豆大的美人痣,这应该是五十年前就有的,所以有些过时,看起来有些不成功。

应该再买包烟。可是钱夹里除了一张刘华的照片外只剩下十元钱了,忍忍吧。“眼前又没有报纸”,丁可心想。

出了菜市场,大奔的脖子上就多了一个装着儿童奶的方便袋。下午二点半,正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现在的丁可正迎着太阳,他甚至感到了阳光的温度。在上高中以前,丁可的脸黑得像上好的花土。可从那以后,丁可的脸就一点点地退色,经过十年多的洗礼,已经看不出一点阳光的颜色了。丁可仰着头,眯着眼睛,找好角度尽量使阳光直射在脸上,但是一个高高的,瘦瘦的,双手摆弄着耳朵的少年,蹬着赛车快速地贴着大奔从后面超了过去,而后在前面一个巷子口里一转,同时丁可才看清楚少年双手摆弄的不是耳朵,而是耳机。

小巷的两侧是各种民族的各种餐馆,一个穿着汉族服装的小姑娘开门泼出一盆涮碗水,溅到地上的油花和肉丝立刻招来了一群早熟的苍蝇;一爿服装店显得有些孤零地挤在“砂锅骨架馆”和“啤酒馆”之间,门前一个裸着上身的黑色塑料女模特穿着一件青色颀长的牛仔裤,前面裤钩上斜别着一张反面向外的香烟壳,上面用毛笔柳体端端正正地写着“招收男服务员”……

9月13日

回家的故事------在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里(续5)

还是应该给大华打个电话,不要再犹豫了,前方的路旁就是一个IC卡电话亭。在从大奔上跳下来之前,丁可看到了卡式电话旁边又有一个公用电话亭。于是丁可禁不住想,如果他是这个电话亭的老板,他一定会拆掉这部卡式电话。然后丁可就发觉,不管他是不是旁边那个公用电话亭的老板,反正这个卡式电话亭里的电话已经不存在了。里面除了一块铸出数十个窟窿的白铁板外,几乎什么都没有。那么卡能插在哪呢?离这儿大概五十步的地方,还有一个卡式电话亭,可是它也就在丁可的眼中停顿了不足0.1秒钟,未能达到视觉暂留所需的最低时间,换句话说,它并未能在丁可眼中停下来就溜掉了。

打不打电话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天的天气真好。大华现在能在干什么,她能够习惯未被丁可预约而空下的时间吗?五年前的大华曾习惯约会迟到的丁可,而且一直习惯到五年前的那个同样阳光明媚的四月末的,只不过是上午。那一次,丁可又一次迟到了,因为在来的路旁有一所初中当时正进行着激烈的航模比赛,虽然那些飞机相对于丁可来说都比较简单,但是丁可还是被他的这些望年的同门师弟所吸引,直到一架小飞机在空中螺旋式下降,并在最后一刻将操场溅起一阵黄烟之后,丁可才缓过神,知道了自己本该干什么,所以又迟到了,但是那时的大华总是眯着眼睛一笑,从不会嗔怪他。

那一天,他们相约去郊区登山。从山上俯看,小城并不干净的街道排列得那么整齐。一条秦江象划得一样笔直的在小城东侧由南向北经过。大华说,那是她儿时随着夕阳与妈妈一同洗衣服的地方。洗过后就摊在大堤上,于是几天后还会留有青青的草香;同样像划出来的晨星湖坠落在小城的西南,大华说,她儿时听妈妈说天上王母的镜子不小心遗失掉下来,就变成了人间的湖水,就而在湖中嬉戏的就一定是下凡的仙女,于是她总和小伙伴们偷偷地来到湖边,想着晨星湖就是王母的镜子变的,而自己就是那戏水的仙女;清风吹过山梁,轻扬着大华的裙角,把头枕在丁可的怀里,大华说,仙女们沐浴在湖水中时,总会有一个善良、勇敢的小伙子偷走最小的那个仙女的罗裙。于是,丁可颤抖着解开刘华的衣裳,像初下地的牛犊笨拙地拖着犁杖翻开春化后的土壤。

在大学时,丁可曾和同学们与老师辩论过女娲神性别的问题。老师说,女娲神是女性这一点毫无疑问,亦无需疑问。而丁可与同学们则认为女娲神是男性,首先这个问题可有疑问。中国人民可以把舶来的长胡子的南海观世音用一千年的时间变成女性,就有可能用五千年的时间将本土的女娲也变成女性。其次,炼石、补天、造人是智慧及体力的结合的极致,思维之密、工程之巨,女性一个怎能完成得了。再次,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女娲神倒下去后变成了后人脚下的山川河水,若非是男性,如何见山川坚硬、河水汹涌。

但是现在丁可认为女娲神一定还是女性,不然为什么大地上会有山川高耸,山川不是坚硬的,坚硬的只是骨骼,青青的还有草的香,俯下身,你就能感受到生命的弹性;大地有河水波涛,但那只是对岩石的反抗。你看,它就这样静静地躺着,伴在小城的身旁;大地有平原,平原也不是坚硬的,翻开软软的土,撒上种,轻风吹过,就会有层层的麦浪。

可惜,没多久,丁可又觉得女娲神是男性,因为一切又都是坚硬的,门是坚硬的,墙是坚硬的,窗是坚硬的,街道是坚硬的,办公桌是坚硬的,连床都是坚硬的,只有自己软若无骨……

9月11日

回家的故事------在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里(续4)

下午一点一刻,没错,正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在以往,已经吃过午饭并走在上班的路上了。

丁可在上大学时培养了同样传奇的胃。那时的丁可,平时只泡图书馆,从不碰篮球。而在星期天或节假日的时候,则是从早打到晚,然后在太阳落山后暴食一顿,让大米饭和蔬菜摊平他胃部的每一个皱褶。之后,躺在床上的丁可,打着嗝,将胃里返上来的,未来得及嚼碎的土豆块、白菜片一一捣烂,就像一头劳累了一天并饱餐青草后在黑夜里悠然反刍的黄牛。而刘华不同意同一头黄牛结婚,最后,刘华将丁可的胃调教得比父亲的太阳还准时,每天七点、十二点、十七点、还有城市化的二十二点,丁可的胃部会准时的收缩。提示他的主人:该进食了,可是今天,怎么了,他的胃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或许他的胃又恢复到了五年前的样子,怎么会呢?

丁可抬起头欣赏着街道上的行人和两旁的建筑,悠然地蹬着车,象一只暮归的老牛。这一习惯自他正式从父亲手中接过大奔的那一刻起,一直到金赛季结束,并在金赛季中达到顶峰,那时的大奔驮着巴克利爵士和货架上的巴士利爵士的崇拜者,悠然地逛在这座北方中等城市的各条大街上。一路上丁可点评着往来的各种建筑,当然还有各色头发的男女。一但有了什么小的争吵,丁可就会用眼睛指着路边走过的穿着超短裙、蹬着高跟鞋的姑娘说,你要是再不理我,我就要追她去了。那时的刘华会马上把手搂在罩着丁可六块腹肌的运动服上,脸侧贴在丁可的后背上,清风吹过时她的头发一定是飞扬起来的,如丝地拂在她有些哀怨的脸上。是的,一定很美。丁可不忍心回头看,他怕会打破这美妙的宁静,但是他能感觉到,是的,他能感觉到。有时,如果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都无球可蹭,刘华就会拉着一脸苦相的丁可在冰糕摊上把剩余的时间挥霍掉。每当这时,晚霞总能适宜地出现在西天,将刘华打扮得像一个从时间上掉下来的公主。

可是婚后,刘华就再也没靠近过大奔。甚至曾有一段时间,大奔被放到了仓房最内层,无数旧报纸和废木头的下面。若不是丁可的极力反对,大奔还可能被按重量卖给收废品的老人。这期间丁可也骑过几种漂亮的新车,可是他们不是丢了,就是梁折了。最后,丁可还是把大奔从仓房里挖了出来,花了整整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日的下午将大奔清洗和检修了一遍。大奔甚至比进仓房之前还要新,就是再不停地骑上一年也不用换一个零件。是的,简明的大奔本身就是为了速度而生的。它身上已没有什么能阻止它跑得更快,虽然丁可从不是为了飚车而生。但是,不论是那些新车还是复出后的大奔都再没驮过刘华。除了丁可外常驮的只是白菜、黄瓜,偶而还会是大葱……

9月8日

回家的故事------在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里(续3)

从寝室楼方向又来了两个小胡子,一过来就大声地说,咱们打伙的怎么样。另三个小胡子接着说,来吧。丁可曾想指着自己的皮鞋说点什么,但是另外一个念头,仿佛是来自五年前的念头,把他的头向下压了一下。

分伙时,丁可选了两个较矮的小胡子。虽然丁可不能跳得太高,但是他有足够的信心去赢得比赛。哪怕是这样一场非正式无记分的比赛,问题的关键是,只要是比赛,有规则,丁可,就有信心。

比赛开始,显然五个小胡子对篮球规则的了解只限于不出人命的阶段。尤其是对方中盯着丁可的那个小胡子,看起来比丁可更象一辆坦克。丁可不时地感受到自己的手背以及胳膊甚至全身传来的无辜的钝痛。若是在五年前,丁可会一把抓住球,停下来,大声地给对方上一堂篮球课。但是,今天,有点意思了,丁可庆幸自己身上肉多了,而且对方的指甲短。他甚至觉得这个充满了不完全规则的挑战的篮球场好像更适合他,今天的他。于是,他忽然忘记了脚下穿的皮鞋,丢掉了被烟草和茶叶腐蚀了的身体,更重要的是,他省略了年龄。在与盯防他的那辆小坦克的对抗中,他又找到了五年前废弃的那辆坦克。

在丁可的带动下,整个赛场都显得异常活跃。每个人都显得异常兴奋。甚至比头上的太阳还要兴奋。并且,最后,在对方一个小胡子崴脚的痛叫声中达到高潮。伙伴们赶紧围过去扶着他跳到球架子底下休息,散了场的丁可马上觉得自己的衣服都湿透了,在太阳下泛着黄。在给受伤的小胡子以正确的指导之后,丁可又留恋地投了几个球。然而,刺疼的脚心开始折磨他的意志,于是,他穿上外衣,戴上手表。在确信没落下什么东西之后,同小胡子们善意地笑着扬了一下头,然后推着大奔出了栅栏。

在大奔离开栅栏的一刹,丁可忽然想不起来自己是否真的玩过球了。是的,自己没有走进操场的理由。但,结果能给予丁可最好的证明,就像一袋茶叶,两壶开水,半包烟的结果能证明丁可一天中曾有七个半小时在办公室中度过。那么一身又酸又臭的汗,和有些麻木的痛就足能证明丁可曾走进这所小城中最有名的中学的篮球场,玩过篮球。

应该给刘华打个电话,别让她担心。是的应该让对方知道自己唯一一次未预约的,未按时回家的原因,习惯总不能改。可是通上电话会怎么样呢?多美的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啊。眼前就有一座卡式电话,但是大奔驮着丁可飞快地把它甩在了后面。天气这么好,应该出去走走。抬头看了看太阳,下午一点一刻,正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丁可想。

丁可从他父亲那里继承下传奇的看太阳的方法。只要能看到太阳,甚至不需要方向,随时问父亲,时间与北京时间误差都在+-5分钟以内。父亲有个小半导体,每到中午,父亲都会准时地收好锄头,打开它,让袁阔成或刘兰芳的声音回荡在这片偏远的黑土地上。这也许不是阳光下父亲唯一的娱乐活动,但这肯定是那时的丁可在阳光下唯一的希望。那半个小时也许是曾经的丁可在一天中经历过的最美好的时光……

9月6日

回家的故事------在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里(续2)

栏杆的高度对于丁可和大奔来说有些难度,站在栏杆外面犹豫了一下,丁可最后还选择了直接进,也就是钻进去,而且把大奔也扁着推了进去,然后丁可就开始选择他将要蹭球的场地。

要蹭球就要参考球场(包括球架、球筐)、篮球及球员,三者也许不一定同时都是比较中最好的,但一定要是最和谐的。这些经验还是丁可在金赛季里满世界蹭球时总结的。这种刻在大脑深处的记忆永远都不会被忘记,当用到的时候不用提醒就会出现在脑海里,体现在行动中,即使在此时,在丁可自己都不能确定自己为什么会钻进高中校园的情况下。

最后,丁可选择了整个球场中央靠近栏杆一侧的半场,那儿的篮筐的位置和形态都很正常,正在飞着的篮球看起来和听起来也不错,只是那三个正在玩球的看起来象三只长胡子的企鹅。自己的是什么时候长的?大概是大二的时候,但也没有这么黑,这么浓。但是这些在此时已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正站在场边的已经不是大学时的那个只和高手过招的丁可爵士了,甚至,现在的丁可已经足有五个半年头没有摸过篮球了。

丁可走过会去的时候,其中一个小胡子停下来眯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大概以为来的是他们的某位老师。丁可笑着向他们示意了一下,然后停好大奔,拐到球架处,脱去西服搭在球架的横梁处,而后者上还搭着三件他在十三年前曾引以为自豪的三原色运动服式校服;然后他弯下腰,同时摘下手表,放到压篮球架的水泥板下面的缝里,一堆眼镜的旁边。

完成了粗糙的准备活动,丁可走上球场。刚才看着丁可,现在正拿球的那个小胡子把球传给丁可,后者在篮下横跨了一步,侧向球筐将球从头上勾出,球打板,磕筐沿,入筐,最后又落在丁可身旁。此时他已经转过身,抓住球又轻轻地击地回传给那个小胡子,而后走到三秒区外,等着球弹过来。

据小报介绍,科学家称,如果一种技巧重复操作到熟练的地步,那么它,也就是这种技巧,就会被小脑记忆。而且,只要身体允许,它都可以被重复操作,甚至在操作时,大脑可以思考别的、与此无关的问题,丁可此时,大抵如此。与那三个小胡子的有板有眼的笨拙相比,丁可可以说是在闭着眼睛打球,他几乎不看篮筐的具体位置就出手了。也许,球会自己找筐。

很快,丁可的篮技使三个小胡子折服,每当丁可抓住球的时候,他们都会努力地看着。但是丁可的手实在是太快,这是他在大学打球时练就的本领,不要让对手看清你的手,否则就容易被盖个麻辣火锅。而丁可也很快注意到了三个小胡子有向他学习之心。是的,应该标准的象教科书式的投个球。然后丁可抓住球,用力地拍了几下,鼓着腮用心地吹了口气,慢慢举球过顶,左手在前,抚着球。右手在后,身体稍转。腿微躯,准备好了吗?丁可用眼睛余光看着三个小胡子。大概是看清楚了,抖腕、拔球,方向很准。球划着抛物线打在篮脖子上直着弹了回来(力量大了?或是腕子没压下去?)。下一个再投一次,但是球还是没有进篮。打在了球筐沿并斜着弹了出去。丁可斜着垫了一步,跳起来像大鸟一样张开手抓住球,并用最后的力气弹腰将球投出。球打板入筐,并在此之前得意的一声撞响,这才有点当年巴克利爵士的样子。然而鞋底的钢板在落地后重重地弹出一下丁可的足弓,使后者意识到,自己,此时,只能作为一个步行者……

9月4日

回家的故事------在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里(续1)

骑上大奔上了路,后面就开过了一辆大卡超过了大奔,并使后者所驮的主人在灰土和尾气中不自主地闭气三十秒钟。应当绕个弯,走两旁的小巷,至少空气能好点,丁可想。

关于绕走小巷的问题,大奔上的丁可想过不只一次。但每次都未能实现。具体地说,就是行动流产于想法阶段。因为这样做要多走近五分钟的路,和时间。这还只是估算,如果某条小巷两旁又堆满了垃圾,那么时间又将延长也许会浪费七分钟,是的,七分钟,一支烟的功夫。

但是今天路上干得要命,太阳下火的样子和路上飞舞的干尘使丁可丝毫触摸不到昨天那场大雨的影子。应该绕走小巷,是的,应该。丁可下定决心之后马上就近拐进了一个小巷,甚至都没给自己改变主意的时间。

小巷里来往的多是“11”号的,也有骑车的。但是,较少。使丁可的大奔在这里同样显得不合时宜。由于排水不及时以及缺少阳光的温暖,小巷的地面还有些湿,个别地方还有水洼,这使大奔的两个轱辘产生了久旱逢甘露的错觉。丁可甚至听到了那种只有火红的通条放入冷水中才会发了的声音。同时,丁可也感觉自己就是大奔的两个轱辘,正淌在水中。

大奔驮着丁可在小巷里大概走了三分钟,就来到了本市最有名的中学的操场的栅栏外。透过栅栏,依次是几排篮球场、排球场和一个足球场。操场内几乎所有的人都穿着红蓝黄三原色的运动服式的校服。而栅栏的东北角排列得有些不整齐,并且有几辆自行车在内侧靠着栏杆锁着。

丁可具有篮球运动员的身高、体格、反应。最重要的,是技术。六年前,他刚走进办公室的时候,就问“她”,单位里有没有篮球场。可惜,没有,附近也没有。那时的丁可,晚上吃过饭后就开始骑着大奔满世界地找篮球场蹭球,而且不能像在大学时那样,只扣标准篮,只玩标准球,只与高手过招。在满世界蹭球的那个赛季里,丁可扣过各种高度的篮筐,投过各种重量的球,甚至还曾和一群初中生在一所小学里玩儿过一个掉了毛的篮球。但是,那只有一个赛季,就如同历史的金赛季过后就是因劳资谈判而无限期停摆一样。一个长得不算美也不算丑,不算胖也不算瘦,不算黑也不算白,重要的是家里既不算富也不算穷的名叫刘华的姑娘以一个漂亮的快攻击败了丁可。婚前,也就是在金赛季的后半段,刘华还坐在大奔的后货架上陪着丁可满世界地蹭球,并夸后者在球场上的举动具有巴克利爵士的风采。可是婚后的“巴克利爵士”再也没有在球场上展示过他的威猛,在这一点上,原巴克利爵士的粉丝无疑是一个成功的崇拜者……

9月1日

回家的故事------在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里

(前言
最近开学了,备课很忙,没有时间思考,或者说是总结思考的结果,所以把以往的小说献给大家。
“回家的故事”的写作时间与“我的舅舅”相同,但是写的是“我”这一代的迷茫。
主人公仍然是丁可,原因非常简单,那时我是手写小说,丁可是一个很容易写的名词。
冰河看过此文,与我的感觉一样,他也认为小说的前一部分过于单调,从第五节起才有所起色。
杨老师对此文的评价是,一种抑郁的感觉。的确,那是我们成长的一个阶段。)

引子

作者在此将要描述的将是一个真实的、发生于北方小城的故事。就其真实性而言,作者可以把手放在任何一本书上,不管是小学生用的算术书,还是手边的工具书——《便秘对中枢神经的影响》,只要其干净,作者都可以放手于其上,说:“本故事的真实性,勿属置疑。”但是因故事之中涉及男女主人公的隐私,所以本人一概采用化名,如现实中有与主人公重名者,纯属巧合。

上篇:丁可的故事

一.

丁可并不记得下班的铃声是什么时候响的,当他回过神儿的时候,整个办公室就只剩下他丁可一个人了。当然,这与是否下班并没有直接关系。他甚至已记不起他和她是否真的来过。但是,办公室依晰可辨的洗发精和咖喱水的味道正时刻证明着他们曾经来过。对,能证明的还有水池边上躺着的半袋“皂角。”是的,丁可还依晰记的上午时,对门的“李”找过她,并向她抱怨新调过来的年青人如之何,以及,科长甚至连此人的学历都不了解。工作没的干了,等等。她就劝“李”,人是局长调来的,科长也有难处——这一切都证明他们曾经来过。但是现在,这些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整个办公楼就几乎只剩下丁可一个人的时候,就可以证明,现在应该下班了。他,丁可,就可以放下报纸,推开茶杯,走了。

这是个星期六的中午,单位为了弥补工作日不满八小时的工作时间,在星期六的上午又加了半天班。这半天班的由来,是丁可刚上班时,她告诉他的。当然,他,丁可,也就有责任和义务在他来的时候传达一遍。而且,如不出意外,还得传下去。但是现在,这些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那么他就有责任和义务将管灯关了,将门反锁。当完成前一个动作后,办公室里的光线并没有因此而起多大变化。但是,办公室本身却突然间静了一下。这使丁可有灵感思考一下,他最近的耳鸣和失眠与荧光灯的关系。但只是刚刚一个开始,作者在此指的是思考的开始,丁可就已经来到了门外,铜钥匙在钥匙孔是旋转了一圈后回到了它初始的位置,并在此之前发生沉沉的一声响,这就证明,锁舌已经弹出,门已反锁。铜钥匙被拔出之后,丁可在门外站了一会,想了想他是否有什么东西落在办公室里了,在确信答案是否定的之后,他用手推了一下门把手,力量就在敲自己的额头与钉钉子之间,范围比较大。是的,门被锁好了,可以走了。

外面的阳光很刺眼,丁可不得不定了定神,否则他就要摔倒。在抑制住了一个喷嚏之后,丁可辨了辨方向,右转,向东。

丁可那辆号称“大奔”的一成新的“二八”车正孤零地戳在墙根旁,几天来的泥水与突然间冒出来的精神十足的太阳使大奔看起来更像一个诗人:颓废稀有,但不合时宜。用抹布擦了擦车座子上的灰,推了一下,丁可才发现,大奔还锁着。找着钥匙,开锁,大奔身上的锁甚至比大奔还要老,每次开它的时候,都要连拍带打,才能使那上了锈的锁簧起作用……